海南工商職業學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内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通知
日期:2013-04-25 00:00:00 發布人:admin 浏覽量:0
一、申報評審範圍 (一)在學院連續工作2年(含)及其以上的在職在崗教師(含“雙肩挑”人員及輔導員)均可申請内聘專業技術職務,“雙肩挑”人員原則上必須在近2年内有過教學任務。 (二)己取得國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兩年以上者,本次可申請高一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不得越級申報。 二、申報評審條件 本次内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限中級(講師)(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求實創新、治學嚴謹、師德高尚、教風端正。 2.團結協作,服從組織安排。具有相當業務水平,能履行拟晉升職務職責,積極完成本職工作。 3.具備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完成學院規定的教學工作量。“雙肩挑”人員年均授課不少于本校專任教師額定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二)評選條件 1.教授專業技術資格 基礎理論及專業知識條件: (1)對本門學科具有廣博、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及時掌握本門學科發展前沿的狀況和國内外最新發展趨勢,具有為本學科的教學、科研提供決策依據的能力。 (2)能夠運用本專業理論知識,結合實際解決本專業教學、科研等重大的關鍵性問題。 教學業績條件(指擔任副教授職務期間): 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第1、2條及3-4條中的一條。 (1)系統的承擔過兩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教學效果優良。任現職以來曆年年終考核為“稱職”以上,其中至少一次為“優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課堂教學綜合評價成績必須達到“良好”以上檔次。 (2)傳、幫、帶成績顯著。 (3)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加編寫、審議教材和教學參考書;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加教學法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在教學實踐應用中取得明顯成效,得到學校教務管理部門的認可,或在省級以上教學研究雜志發表。 (4)指導校級以上重點實驗室的設計、建設,符合有關标準;或革新實驗手段、充實新的實驗内容,在促進學生對課程知識的認識和接受方面有明顯作用,得到學校教務部門的認可。 科研業績條件(指擔任副教授職務期間): 自然科學(下列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以第一作者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學科論文不少于5篇,其中至少有2篇在國家核心期刊或權威學術期刊上發表。 (2)公開出版8萬字以上有一定學術水平的專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8萬字);或公開出版12萬字以上有水平的本專業譯著1部(如系合譯,本人翻譯不少于12萬字);或受聘擔任國家部委規劃教材的主編、副主編,主編的教材本人撰寫4萬字以上(2部教材);或主編(第一主編)1部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為教材的教科書(本人撰寫不少于8萬字);或主持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獲省級及以上教學、科技成果獎(主持)。 社會科學(下列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論文不少于6篇,其中至少有3篇在國家核心期刊或權威學術期刊上發表。 (2)公開出版10萬字以上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本專業學術專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10萬字);或公開出版15萬字以上有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譯著一部(如系合譯,本人翻譯不少于15萬字);或受聘擔任國家部委規劃教材的主編、副主編,主編的教材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2部教材);或主編(第一主編)1部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為教材的教科書(本人撰寫不少于10萬字);或主持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獲省級及以上教學、科技成果獎(主持)。 藝術、體育: 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第1-2條中的一條及3-5條中的一條。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國家核心期刊或權威學術期刊上發表。 (2)公開出版10萬字以上有較高水平的學術專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10萬字);或公開出版15萬字以上有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譯著1部(如系合譯,本人翻譯不少于15萬字);或受聘擔任國家部委規劃教材的主編、副主編,主編的教材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2部教材);或主編(第一主編)一部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為教材的教科書(本人撰寫不少于10萬字)。 (3)藝術表演或藝術作品在文化部門或有關專業協會主辦的專業彙演、彙展中獲國家級大獎1次以上;或由省級以上文化主管部門及有關專業協會主辦的個人專題音樂會、專題作品展1次以上;或公開出版音樂作品專輯、音像專輯、畫集(冊)1輯(冊)以上。 (4)本人或本人訓練的學生代表國家參加世界性體育比賽或參加全國體育比賽且獲個人、集體項目前六名以上成績。 (5)獲國家教學成果獎三等獎或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1項(二等獎前兩名,一等獎前三名)。 2.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 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條件 (1)對本門學科具有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具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及時了解本門學科國内外發展趨勢,具有為本學科的教學、科研提供決策依據的能力。 (2)能夠運用本專業理論知識,結合實際,解決本專業教學科研的關鍵性問題。 教學業績條件(擔任講師職務期間): 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第1、2條及條件第3-4條中的一條。 (1)系統地承擔過兩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教學效果優良,任現職以來曆年年終考核為“稱職”以上,其中至少一次為“優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課堂教學綜合評價成績必須達到“良好”以上檔次。 (2)傳、幫、帶成績顯著。 (3)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加編寫、審議教材和教學參考書,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加教學法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在教學實踐應用中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學校教務部門的認可,或在省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雜志發表。 (4)具體負責過實驗室的設計、建設,符合有關标準;或革新實驗手段、充實新的實驗内容,在促進學員對課程知識的認識和接受方面有較好作用,得到學校教務管理部門的認可。 科研業績條件(指擔任講師職務期間) 自然科學(下列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以第一作者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學科論文不少于4篇,其中至少有1篇在國家核心期刊或權威學術期刊上發表。 (2)公開出版7萬字以上有較高水平的學術專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7萬字);或公開出版10萬字以上有水平的本專業譯著1部(如系合譯,本人翻譯不少于10萬字);或參加編寫全國規劃教材1部,本人編寫4萬字以上;或編寫1部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為教材的教科書(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4萬字);或主持或參與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獲省級及以上教學、科技成果獎(主持)。 社會科學(下列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學術論文不少于5篇,其中至少有2篇在國家核心期刊或權威學術期刊上發表。 (2)公開出版9萬字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本專業學術專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9萬字);或公開出版12字以上有水平的本專業譯著1部(如系合譯,本人翻譯不少于12萬字);或參加編寫全國規劃教材1部,本人編寫5萬字以上;或編寫1部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為教材的教科書(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或主持或參與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獲省級及以上教學、科技成果獎(主持)。 藝術、體育: 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第1-2條中的一條及3-5條中的一條。 (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不少于4篇,其中在國家核心期刊或權威學術期刊上發表的不少于1篇。 (2)公開出版9萬字以上有較高水平的學術專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9萬字);或公開出版12萬字以上有水平的本專業譯著1部(如系合譯,本人翻譯不少于12萬字);或參加編寫全國規劃教材1部,本人編寫5萬字以上;或編寫1部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為教材的教科書(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3)藝術表演或藝術作品獲國家三等獎或省級二等獎1次以上;或地市級以上文化主管部門或專業協會主辦的個人專題音樂會、專題作品展1次以上;或公開出版作品1輯(冊)以上。 (4)本人或本人訓練的學生代表國家參加世界性體育比賽或參加全國體育比賽且獲個人、集體項目前八名。 (5)獲得省級以上教學成果獎(前三名)。 破格内聘條件 凡取得國評講師資格證和任教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學術成果優秀者,可直接破格為内聘副教授。 3.講師專業技術資格 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條件 (1)具有本專業必需的知識與技能和從事科學技術工作的能力。 (2)能夠運用本專業理論知識、結合實際解決教學、科研中的一般性問題。 教學業績條件 (1)系統講授過一門以上的大學課程,教學效果良好,任現職以來曆年的教學評估為“良”以上。 (2)海南工商職業學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課堂教學綜合評價成績必須達到“良好”以上檔次。 科研業績條件 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中一條以上: (1)在省級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不少于2篇。 (2)參加校級以上科研活動,并完成其中一個以上子項目的研究工作;或完成過一項新技術的開發、推廣、應用工作,取得一定的經濟、社會效益。 (3)參加過教材編寫工作,其中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3萬字。 破格内聘條件 需具備以下條件中任一條: (1)取得任教相關專業的行業資格(中級)證書。 (2)獲得省級教師比賽名次的(前三名)。 (3)經科研處考核,科研業績優秀突出且成果優質者。 三、申報評審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申報評審程序 1.個人申請,準備評審材料; 2.各單位内部審核、初評。在确定申報人選後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天),公示結束後将無異議人選報人事處。 3.人事處複核後按程序報請有關專家進行評審。 4.院領導(行政)會議審定,正式聘任。 (二)時間安排 1.4月23日-24日,學習動員階段。分單位組織學習,申請人準備材料; 2.4月25日-30日,申報階段。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相關表格,附上佐證材料提交所在單位。各單位内部審核、公示後形成推薦意見報人事處。 3.5月2日-5月8日,資格審查階段。人事處審核材料,報院評審委員會。 4.5月9日-10日,評審階段。 5.5月13日,院領導(行政)會議審定,并公示、發文。 6.5月14日-15日,頒發聘書。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份。(表格見附件) (二)《個人綜述材料》一份。由申報者撰寫,經所在單位審查确認其真實性(審查人及主管領導在材料上簽名并加蓋公章)。個人綜述材料的各個項目,都應有相應的佐證材料列入附件。具體分為七項: 1.職務:說明本人現任職務名稱(含專業)、聘任單位、聘任時間; 2.學曆:說明與本人申報專業相關的最高學曆、學位、取得時間和畢業學校(當時校名全稱)、所學專業,以及任現職務後進行培訓、進修的時間、學校、内容。并說明是否為合格學曆或破格評審; 3.資曆:本人取得規定學曆的任職年限。取得學曆前後從事專業工作的年限可累加計算(要除去取得學曆的脫産學習時間),說明任現職後的詳細經曆(包括起止時間、工作單位、工作内容等),并說明是否合格資曆或破格評審; 4.政治思想情況:說明本人的政治态度、遵紀守法和職業道德等方面以及任現職以來的表現、獎懲情況; 5.身體狀況:說明本人出生年月及當前健康狀況、能否堅持崗位正常工作; 6.考核情況:說明本人任現職以來是否每年參加年度考核及考核結果(等級)。 7.業績情況:列述反映本人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主要工作項目,每項業績均以時間為序各條單列,詳細說明任職名稱、起止時間、項目來源、主要目标,本人實際所擔負的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包括學術價值、社會和經濟效益、影響度)。若屬破格申報者,還應注明哪幾項業績符合相應系列、專業、檔次學曆或資曆破格條件的何條何款。 (三)填寫《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由申報人所在黨總支(黨支部)填寫。 (四)本單位考核、推薦小組對申報者的課堂教學評估綜合意見表一式一份(表格見附件)。 (五)任現職後至2013年6 月底所取得的科研、教學、管理方面的主要成果(提供原件,複印一份)。 (六)填寫《申請人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及專業技術任職能力評價表》一式一份(表格見附件)。 (七)學曆證書、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科研成果證書或成果鑒定證明書,以及其他教育教學成果獎狀或證明。(以上證書均提交原件,評審結束後退回。) 所有申報人員的評審材料必須按上述的順序裝訂成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不要裝訂在内,第七項單獨夾成冊),并在封面上列出目錄(見附件),注上頁号。材料未裝訂成冊或内容不齊全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報評審要求 (一)内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和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加強對此項工作領導,及時傳達有關文件,确保本次評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各單位要嚴格審查申報人材料,并做出考核推薦(鑒定)意見。凡發現僞造材料或鑒定意見不實的,一律取消申報人的評審資格、并視情況追究鑒定單位領導及經辦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或行政處分。學院将對用人單位在材料審核、民意測評、專家評議、結果公示等過程進行全程的監督。 (三)本次評聘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各單位務必要嚴格遵守各個環節的時間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避免出現延誤、反複等影響工作進程的現象。 六、組織機構 (一)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由學院學術委員會擔任;(二)院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辦公室由人事處負責。 附件: 内部聘任附件表格.rar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 2.海南工商職業學院專業技術資格内部評聘檔案材料 3.職稱材料冊目錄 4.展示申報材料的閱覽者簽名表 5.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情況一覽表 6.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 7.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評議情況登記表 8.海南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課堂教學評價标準 9.海南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課堂教學評價表 10.海南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課堂教學評估意見表 11.申請人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及專業技術任職能力評價表 12.申請人專業技術工作量情況及專業技術任職能力評價表 13.專業技術資格内部評聘考核推薦程序一覽表 14.内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本表格由部門彙總後上交)